印象中作者已经好几年了没有出新的作品了,看到这篇故事,惊喜之情不亚于数月前听到您那句“已经在写”。非常感谢笔耕不辍的作者大大,而且那些文章——特别是这次的——真真切切是鄙人的最爱。
不过,作者的回复也是另一个惊喜了:一是,原来小弟看文的两个小感想,全是作者有意安排以引人入胜所致。面对这种功力,我等读者会陷进去是理所当然呢。二是,敏锐的指出我恋足的癖好,而且我不但喜欢它们,还喜欢看它们受许多痛苦。虽然挨打太多有时就难以保持太好看的外表,但还是有一些非常吸引人,比如林青青姑娘的。
其实还有一个我没想到的事,作者说,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。
以我匮乏的想象力,看了文章开头这一部分,会认为这应该不是篇长文:第一章把背景和人物引进来,第二三章着重讲讲踏河,侍人的事,结尾一章再写回人身上去。现在知道是长文,也只能想到,许是王子离了这里,又游历了其他一些地方的见闻;又或是岫儿经历过这些,又开始经历其他的,未必能时常见到王子。很难想出这俩人一起怎么把故事加长。
写古文章代入现在的认知也很正常,二十出头当然还是小姑娘了,只是没有想到岫儿七八岁就去踩河。那么小的孩子拖带着重镣在水里度过青春,再出来如何还能持有美观的步态。这些都只有等作者下文了。
胡思乱想的还不止这些。这种半水半陆的环境条件下,最易使生铁锈蚀。外加日夜撞击磨砺,踏河们的镣铐恐怕时常有断的。以那时的冶铁技术,这恐是不菲开支。
不菲的开支何止于此。以文章的描述,这些人效率不高,或可采得一两枚,或无所获。除非玉石价值极高,否则还真值不当那一碗热羊肉。有这么多青春的姑娘,让她们当河工采商品,还不如直接拿她们做商品来得便利吧。哈哈,胡言乱语许多,方家哂之